词条 | 互市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41 互市古代在官府监督控制下进行的国家或民族之间的贸易。汉初同越南和匈奴通商,是我国最早的互市。汉武帝元狩年间,张骞通使西域,与各民族间贸易,通商远达大秦(罗马帝国)。魏晋以后,西北陆路贸易更见繁荣,海上贸易也开始发展。隋代在京师设四方馆,“掌其方国及互市事”,并在西北边地设有交市监。唐代设互市监,掌蕃国交易之事”,并在沿海设市舶司,经营海路通商事宜,海路通商有了很大发展。宋开宝四年(971),“置市舶司于广州,后又于杭、明州置司,凡大食、古逻、阁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诸蕃,并通贸易”。宋、明在边境设置榷场互市,以茶、盐等换取各族商人马匹。清初有海禁,康熙二十四年(1685)开禁,规定漳州、云台山、宁波、广州四处作为互市通商之地。乾隆二十四年(1759)后,又限在广州一地。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帝国主义攫取了租界、海关等,对外贸易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互市的自主权就丧失了。 互市边民国与国和不同民族间的商业贸易称互市。始于汉代初。(见: 互市监) 互市古代民族贸易和对外贸易的通称。西汉初年,中原地区同南粤少数民族与西北匈奴族建立定期的物资交流关系,互相供给对方急需的物资,称为互市。汉武帝时期开通西域丝绸之路,西北的互市兼有对中亚、西亚乃至欧洲的对外贸易性质。唐、宋、元、明各朝都设有专门管理互市的机构。中原政权将互市当作对少数民族政权的恩惠,互市兴废的主动权操在中原政权手中。中原政权亦将互市当作羁縻少数民族政权的重要手段和补充马匹等战略物资的重要途径。清代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互市的形式开始衰落,民族间贸易由严格管制的正常国内贸易所取代。 互市中国历史上对外国或边远少数民族之间贸易的通称。以汉初同南越和匈奴的互市为最早。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后,同西北边远地区的贸易逐渐繁盛,通商远达大秦(罗马帝国)。魏晋以后,陆路贸易更为繁荣,海上贸易也开始发展。北魏时,曾立互市于南部边境。自隋开始,设有专管对外贸易的官职。隋在西北边境设立交市监。唐初除在西北设互市监外,在沿海设置市舶司。自唐以后,海路通商地位逐渐超出陆路通商,广州、泉州、扬州均为对外贸易重要港口。宋时尤为重视海上贸易,置市舶司于广州,闽浙沿海亦均置司。宋辽金元各在自己辖境的边远地区设有榷场互市。明在边疆主要以茶盐与各族换马,海上贸易仅准许贡舶互市。清初有海禁。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开放海禁,设江、浙、闽、粤四海关,关设监督。西洋各国贸易限在云台山、宁波、漳州、广州四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又规定限广州一处。鸦片战争后,对外贸易逐渐带有半殖民地性质,和过去互市根本不同。 互市指从西汉始到清朝时期,中原五朝与周边各民族间的贸易交往。有时,把分裂之中各五朝之间的贸易也称互市。源于西汉时期,中原与匈奴所开设的“关市”,东汉时,把这种贸易正式称为互市。互市一般在各族和平时期进行,有官方统管下的互市,也有民间自发的交易。主要是周边各族用马、骆驼、牛、羊、兽皮、木材、土特产、名贵中草药、手工制品等换取中原的茶、粮、盐、布匹、丝绸、纸张、器具等。互市促进了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推进了各民族的繁荣和发展。 互市主要指中国国内中原王朝与周围各族间的贸易。在分裂时期,各王朝间的贸易亦称互市。源于西汉时对匈奴或南粤赵佗所开“关市”。东汉与乌桓、鲜卑、匈奴等族的贸易开始称为“互市”。隋在西北边境设“交市监”管理与西北各族的互市。唐贞观六年(632)改称“互市监”,与西北、西南各族盛行茶马互市。宋设“榷署”管理与南方各族的互市,开“榷场”与契丹、女真、西夏等族贸易,并设“都大提举茶马司”。辽、金、西夏之间亦有榷场互市。明代互市极盛,在西北、西南和南方的一些州设“茶马司”管理互市。开*“马市”、*“木市”,与蒙古、女真等族互市。开“茶市”,与藏族及西北、西南各族互市。清前期仍有茶盐换马的互市。互市多在和平时期进行,既有官方的统制贸易,亦有民间的交易。周围各民族以马、骆驼、牛、羊、兽皮、木材、土产和本族的手工制品换取中原的茶、盐、粮食、布帛、丝织品、衣服、农具、锅、器皿、药材和各种装饰品等。互市是我国各族间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促进了各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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