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奖励商勋章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奖励商勋章程分类:【传统文化】 清末为奖励工商业发展而制订的章程之一。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0月颁布。共8条。规定凡能制造轮船、电机等新式机器的,奖以四品至二品顶戴,三等至一等商勋;凡能将中国原有工艺美术翻新花样、精工制造的,奖以五品至六品顶戴,四等至五等商勋;对在技术钻研上确有成就或有发明创造的,给予破格优奖。1907年又颁布《爵赏章程及奖牌章程》,规定凡所办实业能开辟利源,制造货品,扩充国民生计,资本在10万元至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赏以五品衔至一等子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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