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孝廉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孝廉分类:【传统文化】 汉代选士的科目。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应董仲舒奏请而设。为汉代察举制度选拔人才最有代表性的典型科目。察举孝廉原为两个科目,即武帝时诏令各郡国举孝一人,举廉一人。然而两汉间常将孝、廉合为一科。孝廉的选拔早期以德行为标准。“孝”指孝子,为立身之本;“廉”指廉吏,为从政之方。被举者多为州郡属吏及通晓儒经的儒生,一旦被举,无官职者授以官职,原为小官者升为大官。孝廉为汉代选士常设科目,定为岁举。西汉每年举出的孝廉,不必经过考试就可直接授以官职,东汉则制定了考试制度,选考要求也较严。通常每年选举一次,按各郡人口的比例分配名额。一般20万人中举1人,不满20万人二年举1人,不满10万人,三年举1人;少数民族杂居的边郡地区,又另定优宽之制:边郡口10万以上,岁举孝廉1人;不满10万,二岁举1人;5万以下,三岁举1人。荐举孝廉逐渐侧重经学知识方面的考试。顺帝时规定举孝廉要“诸生通章句,文吏课笺奏,乃得应试。”(《后汉书?顺帝纪》)还规定举孝廉者限40岁以上。故此,仅有孝行廉节而不通经术文笔及不满40岁的人就难以入选。两汉孝廉大多授予郎宫,奉禄600石。章帝、和帝时,任命孝廉中有智谋者为县令、侯相;安帝时任命为令、长、丞、尉。此外,“汉制察举孝廉茂才等,归尚书及光禄勋选用多循资格,其有德隆望重由朝廷召用者,则布衣便可践台辅之位。”(《廿二史札记》)尤其东汉选举,孝廉一科最盛,名公巨卿多出其中。孝廉为汉代选拔官吏和任用升迁的清流正途,故取士人数远超过其他诸科。东汉中期以后,考核松弛,察举不实,贿选成风,滥竽充数者混迹其中,桓灵时致有民谣“察孝廉,父别居”之讽。魏晋南北朝皆设孝廉之举。隋唐科举设秀才,而无孝廉之科,然而科举制度即在东汉试孝廉的基础上演变而来。清代根据汉代原有科目合并,在制科中设孝廉方正科,每遇皇帝即位时荐举一次。另,明清时,称举人为孝廉。 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始于汉武帝时。元光元年(前134),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孝廉者,颜师古注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所以孝廉之本意是孝子、廉吏,并明文规定各一人。但实际情况是,武帝以后,孝廉多以明经进,即以精通儒家经典作为察举孝廉的主要标准。故以后郡国举孝廉,只笼统言岁举孝廉二人,不复言“孝(子)廉(吏)各一人”。西汉举孝廉为郎者,多为儒家之士。东汉时,统治者更为崇尚经学、德行,故举孝廉选郎被视为仕进之正途。又明清时期对举人的别称。 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孝,指孝子;廉,指廉洁之士,本为种科科目,后来合并为一。始于董仲舒的建议。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郡国岁举孝廉的制度至此确立。武帝以后,孝廉成为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被举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职,由郎升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任县令、丞尉,再升任刺守、太守。历代因之,州举秀才,郡举孝廉。至隋唐只有秀才之科,无孝廉之举。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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