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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学田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学田

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一种以地租为学校、书院提供经费的国有田地。是随着学校教育兴起而出现的一种土地制度。北宋乾兴元年(1022年),开始实行。学田来源有三:①官田中的户绝田、废寺院田产、没官田以及牧场等;②官僚、地主、士绅、商人捐献的土地;③地方政府拨款购买之地。学田一般租给佃户耕种,收取实物或货币形态的定额地租。宋代学田盛时多达10多万顷,收学粮60多万斛,钱300多万枚,负担教养学生达16万多人。因此学田制度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也使宋代的科技文化出现了空前的繁荣、进步。这一制度为元明清三代所继承,为我国古代学校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族田的一种,是古代宗族共有的土地之一。其地租收入主要用于宗祠办学。学校设于宗族的祠堂中,“凡族中子弟入学,不另具修金供膳等费,外姓不得与入”(《郴阳陈氏族谱?创立义学记》)。为本族培养人才,以便光宗耀祖。另,旧时属于学校的土地也叫学田,或由皇帝诏赐及官府指定,或由私人捐输。这类学田属官田。详见“族田”。

用作赡学的官田。包括水田、旱地、沙田、山田、艿场等。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明州(治今浙江宁波)州学已有学田。宋仁宗时,朝廷大举兴学,国子监、太学赐田共二三百顷。州县学亦赐学田,州学一般为五至十顷,大藩府有多达数十顷者。除官府赐予外,州县学田亦有部分来自于私人的捐赠。大观三年(1109),全国学田总数共105,990顷,州学学田有多达千顷者,多以系官折纳、抵当、户绝田拨充。学田招人承佃,收取地租以供学用。南宋初,学田收入多转为军费,绍兴十三年(1143),始拨还养士。其后,随着州县学的发展,各地学田不断增加,大多超出北宋时的数量。

政府划拨给学校的土地,其收入作为师生的俸膳及日常经费。宋仁宗始赐各郡学田,明太祖始订其制,分府、州、县三等,学田收入皆用于办学。清代的学田收入专用来供给生员上学的费用和周济贫困的知识分子。民国二年内务部规定学田专供小学经费。古代与近代均有私人出田办学者,其土地亦称学田,由校董会管理,这类学校称为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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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2: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