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安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安龙分类:【传统文化】 县名。在贵州省西南部,南盘江北岸。南邻广西。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宋为西南蕃武龙州部、东山部之地。元明隶属广西泗城军民土府,清雍正四年(1726)“改土归流”后,划属贵州南笼府。嘉庆二年(1797)*南笼起义失败后,改设兴义府,1913年设南笼县,1931年改名安龙县。1966年2月成立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1年9月撤销,改为安龙县,今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居民有布依、苗、汉等民族。县境沿江林木茂密,有松、杉、青杠等。盛产甘蔗和油桐、油茶等经济林木。农产水稻、玉米等。县内公路贯通,兴建淌淌河等水利工程,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旧时民间祭祀习俗。当村中遭天灾人祸时,由村老出面筹集钱粮,主持安龙。请道师数人设坛,设坛次日,各家将每人一件新衣(或洗净的衣服)放在箩筐内,俗称“魂衣”,盖上簸箕,上面放一盏花灯和一条用铜钱缀线为麟的布袋龙。各户将箩筐送到坛旁排成两行,呈甬道状,道师便在甬道中作法驱鬼。入夜,全村妇女都去领花灯,预祝生男育女。随后于村口立禁止入村的牌子,封村数口。凡违犯者均需罚钱请道师洗村,然后重新封村。 1949年前,村屯遭灾,民间认为龙神不安,就要做“安龙”法事。公推德高望重的老人为“村主”,集资请七至九个道公,第一天设“净坛”作法事,第二天各家将每人的一件新衣(洗干净的衣服也可以)放箩筐里,俗称“魂衣”,盖上簸箕,上放一盏“花灯”和一条用铜钱缀线做成鳞片的“布袋龙”。箩筐送到仪式地点后,排成两行成甬道一般。道公在甬道里穿行作法事。晚上,妇女领花灯祈祝生儿育女。仪式做完后“封村”几天,村口立禁止入村的牌子或封村柚叶标。违者罚钱买三牲,请道公做“洗村”法事,驱鬼逐邪。今安龙民俗已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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