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代阶官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宋代阶官制度分类:【传统文化】 阶官是表示官员资级的官称。它不代表官员的实际职务,只用于决定官员的品秩、章服、俸禄和叙迁,故又称为寄禄官或本官。宋代阶官分散官阶(亦称“散阶”)和官阶两大类。散官阶有文散官阶、武散官阶两种,沿唐制,文散官二十九阶(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武散官三十一阶(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散官主要用于决定文武官员章服,或用作蕃官加官。官阶亦分文选官阶、武选官阶两种。文选官阶包括京朝官官阶、选人官阶。北宋前期,京朝官阶自诸寺监主簿至三师共四十二阶;元丰五年(1082)实行新官制,自承务郎至开府仪同三司共二十五阶(大观间增置五阶,共三十阶)。选人官阶,自判司簿尉至两使判官共七阶,徽宗崇宁、政和改选人阶名后,自迪功郎至承直郎共七阶。武选官阶,以政和二年(1112)九月颁《改武选官名诏》为界,之前包括正任官(自节度使至刺史)、遥郡官(自遥郡节度观察留后至遥郡刺史)、横行(自内客省使至西上轼门副使)、诸司使副(自皇城使、副使至供备库使、副使)、大使臣(内殿承制、内殿崇班、轼门祗候)、小使臣(自东头供奉官至三班借职),以及殿侍以下非入品杂阶;其后改武选官名,武阶易以新品,以上“正任”、“遥郡”至“大、小使臣”等名目,均纳入武选官阶序列,自太尉至承信郎共五十二阶(不包括自进武校尉至下班祗应不入品六阶)。南宋绍兴年间厘正武阶序列,郎改置于大夫之下,自太尉至承信郎仍为五十二阶;另有自进武校尉至进勇副尉共八阶,总计六十阶。参见附表“宋前期文臣京朝官迁转阶官表”、“宋元丰以后文臣寄禄官阶表”、“宋前期武臣横行阶迁转表”、“宋前期三班使臣、诸司使副迁转表”、“政和、绍兴武官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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