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宗主督护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宗主督护制分类:【传统文化】 北魏初期的地方基层组织。“五胡十六国”时期,中原地区的豪强地主多聚众结坞自保,聚族而居,“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晋书?慕容德载记》)。北魏建立后,豪强坞堡中隐匿的户口更多,多者达四、五千家(《鸣沙室佚书?晋纪》)。拓跋政权倚豪强坞堡主为地方基层政权之“宗主”,督护百姓,称为“宗主督护”。宗主督护行使地方基层政权的职能,向农民征发租调力役,维护封建统治秩序。《魏书?李冲传》:“(魏初)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魏书?食货志》也载:“魏初不立三长,故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国家依靠宗主督护,而他们“纵富督贫,避强侵弱”,在评定户等时抬高平民百姓的户等,压低豪强大族的户等,把政府的大部分租赋力役摊派在普通百姓身上。公元487年,孝文帝实行改革,废除宗主督护,宗主督护制度就此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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