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审官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审官院分类:【传统文化】 官署名。宋代掌考课京朝官的机构。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年)置差遣院;淳化三年(992年)置磨勘京朝官院,淳化四年(993年)改为审官院,并差遣院入审官院。设知审官院2人,由御史知杂以上充任。掌考课京朝官功过、叙其爵秩、注拟差遣等。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改审官院为审官东院,另置审官西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造。元丰五年(1082年)罢东、西两院,其职权并归吏部尚书左、右选。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 (981)置差遣院,淳化三年 (992) 置磨勘京朝官院,四年改为审官院。设知院2人,掌京朝官考校殿最,官爵品级与内外任使,以御史知杂以上充任。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改为审官东院,又置审官西院,掌武臣轼门祗候至诸司使磨勘、差遣之事。元丰(1078―1085) 改制、改尚书左、右选。金章宗承安四年 (1199) 设,有知院1人,从三品,掌奏驳除授失当事; 同知审官院事1人,从四品,掌书4人。大安二年 (1210) 罢。 官署名。隶中书门下。北宋太平兴国六年(981),设京朝官差遣院,掌少卿监以下官员的注拟差遣和考课。淳化三年(992),又设磨勘京朝官院,专掌京朝官的考课。次年,改磨勘京朝官院为审官院,废京朝官差遣院,将其职掌并入审官院。审官院掌考核六品以下文臣京朝官殿最(政绩好坏),排定其官爵品秩,依此提出相应的内、外职务任命方案,上奏皇帝,以待批准注授。审官院主管人称知审官院事,编制2人,差知杂侍御史(从六品)以上朝官充,或差学士院翰林学士(正三品)充。熙宁三年(1070)五月,改审官院为审官东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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