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家庭养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家庭养老分类:【中国民俗】 我国家庭十分重视亲子关系,形成了中国社会历史悠久的家庭养老反馈模式。即父母抚育了子女,子女反馈赡养父母,这成了中国养老形式的特点。 湖南和全国一样,老人也是以家庭赡养为主。中国传统伦理观念认为,父母年轻力壮时抚育儿孙是天经地义的事,父母年老后,儿孙反过来赡养照顾父母和祖辈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即所谓“养儿待老,积谷防饥”,认为这种互养的生活方式是最合理最优越的生活方式。认为儿女只有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成长,才最安全、最幸福,同样父母老了也只有和儿孙们住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才最温暖、最美满,否则即使生活舒适,也认为美中不足。 湖南传统家庭养老形式有以下几种。 过去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儿孙收入均交家长统一管理,老人年老丧失劳动、生活能力以后,衣食在大家庭中,医疗和其他费用都在大家庭中支出,生活由老伴或儿媳、孙媳照顾。 民国以后,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减少,有两个以上儿子者,儿子成婚后进行分家。家有产业者,分家时给父母留一份养老田(或财产),其余兄弟均分。父母单独生活者,身强力壮时自己耕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由诸子轮流替其耕种,生活上诸媳轮流照顾。分家后父母与某一儿子共同生活者(多随幼子居住),其他兄弟一般不再承担赡养义务,父母生时的生活照顾和死后的丧葬费用由同居子负担,父母死后,财产由同居子继承。父母无财产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儿子分担生活费用进行赡养,或诸兄弟轮流供养,一家轮养一个月、一季或一年,称吃“轮供”,白族称为“吃转转饭”。 传统家庭观念以儿孙留在父母身边、承欢膝下为最大的幸福,儿女也以“父母在,不远游”为孝道。父母在世时,一定要守在其旁进行照顾,以尽孝道,否则将受到亲友和社会舆论的指责,自己也会良心不安。因此很多人常常一辈子老守家庭,不离父母,甚至为了照顾父母兄弟,牺牲自己的前途、事业和幸福,而这种牺牲深受社会舆论和亲友的赞扬。只有思想比较开放的人家,才鼓励“好儿女志在四方”,让儿女外出发展,成就事业。这种以家庭为中心的养老方式有很多优点:老人和儿孙们生活在一起,可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老人们生活上可以得到晚辈的照顾,又可帮助儿孙们做些家务,照顾小孩,既可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生活经验帮助指导儿孙,又能为社会分担养老负担,减少社会养老的压力。但这种把儿女拴在父母身边进行反馈养老的做法,无疑对人们是一种很大的束缚和禁锢,影响人们向外开拓和发展。有的子孙不愿好好赡养老人,不及时给老人送养老费或不愿照顾老人生活,造成老人晚景凄凉。 现在国家对工作人员采取离、退休后,按月发放离、退休工资进行养老的政策,现又逐步推广到部分农村。各级政府还在城市、农村兴办救济型的养老院,对无子女、无生活来源的“五保”老人义务赡养。有的地方还兴办了托老性质的老年公寓,帮助解决部分家庭养老有困难的老人。但传统观念认为,只要有子孙就不应该将老人交给别人照顾养老,所以社会养老事业发展迟缓,无论农村或城市,日前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要的养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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