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居丧杂仪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居丧杂仪分类:【传统文化】 居丧时除了饮食起居外还需要注意的其他仪节。其基本精神是整个居丧期间都要“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如亲始死时,要匍匐号哭、呼天抢地,到了周年之祭,则但慨叹光阴如箭而已。丧事无须自己说话就有人办理者,其哀痛要达到须人扶持方能起立的程度;丧事须自己说话才有人办理者,其哀痛要达到扶杖方能起立的程度;丧事须要自己亲自办理者,其哀痛程度达到“面垢”即可。未葬以前,读《丧礼》;既葬,读《祭礼》。居父母之丧,不说与丧事无关的话,不主动与人谈论,可以回答但不提问。下葬以后,有客来见可见,但不主动见客。小功以上亲, 除非行祭, 概不沐浴。这些杂仪都源于古礼, 宋代礼家希望人们能勉而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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