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居丧饮食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居丧饮食分类:【传统文化】 居丧期间的饮食制度。宋人参酌古代礼法而取其中,规定了一套制度。父母之丧,初死,诸子三日不食。期、九月之丧,三顿不食。五月、三月之丧,两顿或一顿不食。亲戚邻里为孝子熬糜粥,尊长勉之强之,可进食少许。妻妾及期、九月之丧,居丧期间粗食水饮,但不吃菜果;五月、三月之丧,可食肉饮酒,但不参加宴会。父母之丧,大敛以后,诸子食粥;卒哭之后,诸子可粗食水饮,但不食菜果;小祥之后,可食菜果;大祥之后,方可食肉饮酒。如有疾病,虽居父母之丧,亦可食肉饮酒,但病愈则止。50岁以上的人,居丧饮食可酌加照顾。70岁以上的人,只穿丧服,饮食与平日无别。礼法虽然如此规定,但民间往往并不严格遵守。有的士大夫在居丧期间食肉饮酒,相从宴集,无异平日,然无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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