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省贯彻婚姻法委员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山东省贯彻婚姻法委员会分类:【地域文化】 为贯彻婚姻法设立的机构。建立于1952年。委员会主任任质斌(兼),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分别由公、检、法、监察、政协、民政、妇联、工会、青年团、文化、教育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及工作队、宣传组、研究组、秘书组。全省各市、专署和县也都建立了相应机构。任务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了解和研究贯彻执行婚姻法的情况,掌握重点、制订措施、积累经验、及时推广,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助手。后随着贯彻婚姻法运动的结束而撤销。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