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已废不讳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已废不讳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对君王、尊长已废不用的旧名或被废的太子、外戚的名字不用避讳。如唐神龙初年(705年)为避唐中宗太子李弘名讳,“弘文馆”先后被改为“昭文馆”、“修文馆”,改“弘农”县为“恒农”县。开元七年(719年)太子李弘被废,恢复“弘文馆”,开元十六年(728年)恢复“弘农”县(治所在今河南灵宝县)名。故颜真卿(709―785年)书东方画赞碑,就不避“弘”字。又如宋人为避宋太宗赵光义名讳,当时的人名、地名等有“义”字的,均须改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太宗下诏:“思稽右以酌中,贵难知而易避,朕改名炅,除已改州名、职官、人名外,旧名二字不须回避。”这是古制“舍故而讳新”之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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