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平籴平粜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平籴平粜论分类:【传统文化】 平籴平粜论是由范蠡、李悝先后提出的由政府收购或抛售粮食以稳定粮食价格的经济主张。“平籴平粜论”亦称“平籴论”。 范蠡认为谷物价格过高或过低对农业生产和谷物流通都是有害的。他说:“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过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史记?货殖列传》)这里的“末”,即指商业。在这里,范蠡给谷价规定了上下限,认为谷价在三十钱至八十钱之间就会“农末俱利”。为了实现这种价格,就必须实行平籴平粜,在谷物市价过低时,国家便以较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粮食,谷物市价过高时,国家便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出卖粮食,这样一来,市场上谷物就不会缺乏,物价便可以控制在上述的幅度之内。 继范蠡之后,李悝也提出了平籴论。李悝说:“籴甚贵伤民(非农人口),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他强调善于治国的人必须做到“使民无伤而农益劝”。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实行平籴政策。具体实施办法是:将丰收年份分为上熟、中熟、下熟三等;将歉收年份分为小饥、中饥、大饥三等。政府根据年成变化情况,在上熟年份收购余粮三百石,中熟收购二百石,小熟收购一百石,“使民适足,贾(价)平则止”。遇到荒年就粜出粮食,大饥年份便粜出大熟年份收购的粮食,中饥年份便粜出中熟年份收购的粮食,小饥年份便粜出小熟年份收购的粮食。李悝认为实行这种“取有余以补不足”的平籴政策,“虽遇饥馑水旱”,也能做到“籴不贵而民不散”(该段引文均见《汉书?食货志上》)。李悝之所以提出上述的余粮收购标准,是因为他认为百亩田的常年产量为一百五十石,上熟年份产量可达六百石,中熟四百五十石,下熟三百石;小饥则只有一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这笔账算得精确与否当然没有必要去追究,但这种思想方法确实可以给后人以启迪。 范蠡和李悝的平籴论有两点区别,第一,范蠡的“平粜齐物”目的是要“农末俱利”,反映了新兴商人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而李悝的“平籴”政策则是要维护“农”和“民”(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目的在于增强国力。第二,范蠡主张谷价可在八十和三十的范围内波动,而李悝则希望通过平籴能使谷价长期保持在某一“平价”上,以防谷贱伤农,谷贵伤民。李悝的平籴政策具有一定的“抑商”作用。 平籴平粜论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家将之奉为制订重要农业经济政策的依据。后来的平准制、常平制莫不源于此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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