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弃毁大祀神御物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弃毁大祀神御物

分类:【传统文化】

罪名。在古代“天地、宗庙神州为大祀” ( 《祠令》),神御物即皇帝供神使用的物品。唐律规定: 凡弃毁大祀神御物的,如皇帝的玉玺,所用的器物,以及帷帐几仗之类的东西,“各以盗论”,亡失及误毁者,“准盗论减二等”( 《唐律疏议?杂律》卷二七)。宋代称为 “弃毁大祀神御物及丘坛”,处理上与唐律同 ( 《宋刑统?杂律》卷二七)。明律规定: 弃毁大祀神御物者,杖一百,徒三年,遗失及误毁者,各减三等,即杖七十,徒一年半 ( 《明律集解附例?礼律?祭祀》卷十一)。清律中此罪处理上与明律同。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4: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