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多行不义必自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国古代道德评价用语。义,正义,也指道德原则;毙,死亡。意指经常干不正义、不道德事情的人,必然要自取灭亡。语出《左传·隐公元年》:郑庄公即位,其母姜氏偏爱小儿子共叔段,就向郑庄公提出,把京城封给共叔段。大臣祭仲谦于庄公说:“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庄公说:“姜氏欲之,焉辟害。”祭仲又说:“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郑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这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意思相近。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经常从事非正义活动,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坑害人民和社会的人,不仅要受到人们的道德谴责,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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