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抢亲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抢亲分类:【地域文化】 ①土家族婚俗。圆亲毕,新娘不等新郎牵引,就立即跨步抢先进入新房,端正地坐于床沿中央,不让新郎坐于床沿中央,俗称“抢亲”。若新郎抢先坐于床沿中央,新娘则要将新郎挤到偏位去,至少两人并排而坐。其意为谁坐于床沿中央,谁以后就当家做主,实则是男女在争权位。②瑶族白裤瑶的社会风俗之一。娶亲时,男方派1男青年和3名女青年到女方家迎接新娘。男青年在肩上斜挎一条白布带,佩一把腰刀,表示他是男方的全权代表。新娘一送出门,女方便开始“打亲家”。即由女方寨上的女青年蜂拥而上,一齐捶打(假意)接亲的男青年,被打者一边招架一边夺路而逃。姑娘们追的追,拦的拦,捶的捶,其他迎亲的人便簇拥着新娘慌忙赶路,把新娘抢走。这种接亲的形式是白裤瑶氏族社会抢亲的遗风。 旧时,企图赖婚的姑娘、寡妇或失身姑娘往往被娶不起亲的单身汉抢到家中,草草成亲。抢亲是男方暗地抢女方。抢之前,一定要向当地地痞送礼,以免他们干涉。同时,要在女家附近物色“坐探”,盯住女方行踪,以防扑空。一般在傍晚行动,由男方纠集村里一些青年人,打着火把,抬着蓝布便轿,手持绳棒,突然袭击,执住女方,女方的左邻右舍必须回避,不得干涉。也有的先串通与寡妇有关系的人(如寡妇夫家的父母、兄弟、叔伯及族、房长等),然后再强行抢回成亲,有的寡妇同时被两伙抢亲者争夺,发生斗殴,弱者落空,强者夺去。女子被抢至男家后,由数名能说善辩的妇女规劝,使其转意,成为夫妻,如果反对,便强行奸污,迫使顺从。抢亲之习,多酿成恶果,有的丈夫刚死,尸骨未寒,甚至丈夫头天死,第二天就被抢。有的寡妇被抢后,家中老人、幼儿无人赡养,陷于绝境。寡妇为反抗强迫婚姻,有的千方百计逃避;有的不从劝,遭强暴后,自寻短见。也有的寡妇本身愿意结婚,但遭父母或公婆反对,男女私约,通过抢亲,达到成婚目的。如被抢寡妇所在村的势力与抢方相当,常发生宗族械斗事件。抢亲多为大村欺小村,大姓欺小姓。也有的女家有势力,通过诉讼较量,可要回被抢之人,并责令抢者挂红,鸣爆竹赔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抢亲属非法行为,已被禁止。 在三江县林溪流域,清代曾流传“抢亲”之俗。青年人在恋爱中情投意合,老人却不同意,他们暗中相约,在歌节或赶圩的日子,姑娘盛装打扮出门,后生邀几位好友,半路抢走姑娘,再派人告诉她家里。米已成饭、木已成船,老人不得不依。接着就是男方给女方送红猪办喜事。1949年后,抢亲已无必要,婚俗变异为:双方相约,选一个晚上,新郎和伴郎半夜到女方家悄悄接走新娘。第二天办喜酒,请亲友吃串串肉,然后送新娘回门。送新娘回门时,若挑猪腿为礼品,就去七八个妇女;若抬红猪,去一二十个男子。不论男抬还是女挑,同时送去酸草鱼、酸鸭、糯米粑粑、米酒等礼品。这支队伍在女方家住一晚,新娘给每个人送一条青布腰带。虽然男方送来了礼品,但新娘还是不回去了,惟有她的房族兄弟到郎家去吃“会亲酒”,郎家的房族兄弟也到女方家吃“会亲酒”。 新娘回门前一天,有的地方新娘打“新媳妇油茶”招待寨上的后生们。寨上的后生们打扮得齐齐整整来喝油茶,大家又是唱歌又是说笑,场面往往热闹非凡。新媳妇把一碗碗油茶敬给后生。后生中若有调皮者,她便敬他一碗糯米水圆和猪粉肠用线串了起来的滚烫的油茶,偏偏先到他面前收碗,催他快吃快添。这样,全屋子的人的视线全都集中在他的身上,幸灾乐祸的欢呼声也阵阵翻腾。这时,即使是脸皮最厚的后生也会感到难堪。所以,闹新媳妇油茶的后生们,往往谑而不虐,闹得分寸适当。新媳妇油茶老年和少年不能吃,只有青年男子方能吃,是每人三碗,吃完后各掏“针线钱”,放在碗底或架在筷子上,作为回礼给新娘。 不同于原始的抢婚习俗。大多是发生在如下情况下:第一种情况是男女双方联姻后,因为男家发生变故,家道衰落,女方家庭有意赖婚;第二种情况是女方索要高额的聘金,男方无力承担,但又不愿意放弃这门亲事;第三种情况是男女青年双方有感情,但女方家长不同意,迫不得已,姑娘与小伙子商量以抢亲的形式来达到结为夫妻的目的。一般的形式是:男方聚集众亲朋好友,伺机在夜晚乘女方家中人少时,或乘姑娘外出的途中,或在田头劳动时,一哄而上,将姑娘抢到家中,关上大门,当即成亲。第二天,由新郎备礼物,请村中有声望的长辈一同前往岳父母家中赔罪道歉,请求宽恕。因为生米已煮成熟饭,岳父母也只好默认了。也有女方同村之人应姑娘父母之邀,在抢亲时百般阻拦,引起斗殴的。 在旧时上海的抢亲习俗中,松江县九亭乡的较为特殊。该乡原有座龙珠庙,每年农历二月十九日观音菩萨生日那天始,该庙要举行三天盛大的庙会。在这个庙会上,抢亲被看成是“合法”的事。密谋抢亲的男方带了媒人,纠集村中小伙子数人,抬了轿子,潜行至庙的附近,将轿子藏匿起来。待某女出现,众小伙子立即上前硬拖,如姑娘反抗,就用布袄蒙其头,拖抱前行,塞进轿中。然后当即放高升(炮仗)八响,以示大功告成。高升一放,抬轿迅速离去,抢回家中拜堂成亲。抢亲时,庙会上无人阻拦和指责,相沿成俗。此俗新《婚姻法》公布后即被破除。 上海地区的续弦、纳妾、冲喜、抱牌位成亲、守节等习俗与我国其他地方基本相同。 在女方默许下,由男方组织佯抢。通常是已经订婚,男方出不起财礼,办不起酒席,即行抢婚。也有的纯出于一种民俗。淮安俗:抢亲于冬季农闲逢六的日子,喻“六六大顺”。先派一妇女,扮串街走巷做生意的,探悉女家只姑娘一人在家,即告男家速来人,将姑娘背了就走,抱上船,爆竹一响,飞桨离去。还有一种叫“抢寡妇”。海州俗:寡妇要在前一天或当天的早五更天,到亡夫坟头上烧“千张纸”,祷告改嫁的苦衷。烧过纸,不掉头地往回跑,在半途上换新衣、新鞋,把一尺白布、一尺青布各撕成两半,叫做“一刀两断”、“一清二白”。先躲在村外约定地点,男方来人把寡妇抢了就跑,并放几响空铳,赶走不祥。抢到家,不声张,不请客,当晚成亲。寡妇带去的孩子,俗称“拖油瓶”。他和生母与后夫所生的孩子叫“重山兄弟”,又叫“两山一水”。他与后父的异母兄弟叫“一山两水”。 此外,还有买卖婚、指腹婚、冥婚等习俗,今已不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婚姻法》,实行登记结婚,新婚夫妇要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包括体检证明),经核准后发给结婚证书。至此,已成为合法夫妻。但风俗习惯仍以举行婚礼后才算正式结婚。婚礼仪式已基本摆脱繁琐的“六礼”之俗,出现形形色色的新式婚礼。多在饭店大宴宾客,新郎新娘着结婚礼服在店外迎宾。喝喜酒的人要送贺金。20世纪50年代初结婚较简朴,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婚礼的大操大办又有抬头,到了20世纪80年代,结婚没有新房子、成套家具、家用电器、黄金首饰,便难以办婚事。过去是“三转一响”,即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三十六条腿”,即大床、大衣柜、五斗橱、床头柜、写字台、梳妆台、沙发、茶几等。现在首要的是要有新房子、新式家具、家用电器,没有万元以上无法结婚。在农村包办婚姻的残余仍有遗留。根据苏州太仓城厢镇、板桥乡的调查,情况如下: 城厢镇1988―1989年,在721对夫妻中调查统计,其中: 自由恋爱结婚的有289对,占40%; 经人介绍自愿结婚的有375对,占52%;经父母包办结婚的57对,占8%。 板桥乡1988―1989年,在4363对夫妻中调查统计,其中: 自由恋爱结婚的有504对,占11.8%; 经人介绍自愿结婚的有3342对,占78.4%; 经父母包办结婚的有417对,占9.8%。 从以上材料看,经介绍人介绍的婚姻居多数,虽然介绍人和过去的媒人性质不同,但其中还有许多因袭旧俗,甚至还有买卖婚姻的遗迹,如变相要彩礼。包办婚姻还有一定比重。从目前婚俗状况来看,婚礼仍为大事,奢侈之风未减。国家提倡晚婚节育,那些多子多福的观念已逐渐消失。亲朋好友馈赠礼品、喝喜酒、闹新房等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发生变化。新婚夫妇和长辈分居的较多,许多繁文缛节大为减少。近年来一些人置法律和民俗不顾,婚外恋、未婚同居的行为有所增加。少数地区还出现买卖妇女、强迫结婚等违法婚姻。 越南苗族的一种古老习俗。是远古时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遗风。现今为男女青年结婚前必经的形式。当一男子看上某女子并想娶她为妻时,先打听意中人是否已有丈夫; 若无,则准备财物和抢亲。事前,先把姑娘出入必经的地方搞清楚,然后邀请一伙青年埋伏等候,当姑娘来到时就一拥而上将其抢回家,并安置在严密的房间里。接着杀猪设宴,庆祝抢亲成功。次日再通知姑娘家。第三天托媒人说亲并备足彩礼 (包括向女方村寨送的彩礼) 。如果被抢女子不喜欢这个男子就得设法逃跑,逃跑成功的话,男方就得向女方赔礼(包括向女方村寨加倍赔礼) 。一般情况下,新娘父母得知女儿被抢走时,是同意这门亲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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