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换亲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换亲分类:【地域文化】 又名《老少换》。两夹弦传统剧目。菏泽县两夹弦剧团改编演出。1956年参加山东省第二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1960年剧本收入《中国地方戏曲集成?山东省卷》。写老汉马估伦化钱买张三姐作妻;青年冯定保受媒人蒙骗,娶老妇梅氏为妻。在回家路上,冯定保与张三姐相互爱慕。在店家与梅氏周旋下,二人结为夫妻。马估伦无奈,只好与梅氏成亲。吕剧、五音戏、茂腔、柳腔、柳子戏、柳琴戏、四平调、哈哈腔等,均有此剧目。 两户或三户穷苦人家,都有儿子未婚,又都有当嫁的女儿的,因出不起聘金为儿子娶媳妇,便先由长辈彼此协商好,互换姐妹成亲,称“对换亲”,又称“姑嫂换”。嫁妆微薄,酒宴从简,可省去很大一笔开支。但是,换亲常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而导致两败俱伤,酿成惨祸。这种习俗,民国期间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少有。 就是两个家族协议互换其女为媳的婚姻。这是古氏族公社族外婚的一种遗风,为旧时河南民间所常见。换亲多为家庭经济困窘,或因门风不好而娶妻不易,就以其女去换媳妇。有两家以上以换亲形式缔结婚姻的,俗称“转亲”,柘城也叫“三角亲”、“推磨亲”。一般转亲多在三家之间缔结婚姻,但亦有五家乃至十多家转亲的。换亲、转亲皆以牺牲女子幸福为代价,大多无幸福可言。往往婚后不和,一家纠纷波及各家不得安宁;一家离异,各家皆散,甚至酿成人命官司。今农村仍可见到。 俗称“搭钮亲”、“兑汤罐”。在上海郊区的奉贤、金山等偏僻农村均有这种婚姻形式。家庭困难的青年男子,难以承担婚事过程中的聘礼、宴请等大笔费用而无力成婚。有时遇到同样情况的两个家庭,而且家中都有未出嫁的姐或妹,双方父母出于传宗接代的考虑,也不管女儿是否同意,就由父母包办互以姐或妹嫁给对方,兑换成亲。这种婚姻往往酿成家庭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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