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接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接婚分类:【传统文化】 旧时海南黎族的婚俗之一。指哥哥死后,无须送身价银,嫂嫂便由弟弟承接为妻子,故名。行此俗者,多因家贫无力支付彩礼。依例,只许弟接嫂,禁忌兄纳弟妇。嫂弟“接婚”要经当事人同意和双方家庭成员的支持,并要举行特定仪式,方能被公认为正当。接婚仪式的主要内容:杀“三黑”(黑鸡、黑狗、黑羊)为牺牲,由“道公”祭天地祀祖先,并用“三黑”血洒住房四周,把割下来的羊角撞在接婚者的身上,然后用洒上酒的红藤叶扫睡床。此仪式表示“赶阴超阳”,嫂弟成婚,有天地作证,雷公和祖先不予惩罚。俗称,嫂弟同床本是要遭雷公打的事,如“三黑”形象那样丑,但嫂弟的命运要结合在一起才能生存,正如“三黑”动物的血那样都是殷红的(“红”表示喜事)。 旧时黎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海南省通什市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哥哥去世后,未婚的弟弟与嫂子结婚,故称。这种婚姻可免送身价钱,故多为贫苦人家采用,但只局限于嫂弟,长兄同弟媳不能接婚。弟嫂婚配事前要经过当事人和双方家长同意,方可举行“接婚”仪式,获得社会承认。民间认为弟嫂同居,是一种阴事,好比“三黑” (即黑鸡、黑狗、黑羊)形象那样丑陋。故在“接婚”仪式上需杀“三黑”为祭品,请道公,拜天地,求祖宗。用“三黑”血洒在房屋周围,意为“洗房屋”,把砍下来的羊角挂在接婚者身上,并用蘸上酒的红藤叶扫睡床,表示“赶阴招阳”。弟嫂结为夫妻,有天地作证,雷公和祖宗不予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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