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举保甲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提举保甲司分类:【传统文化】 简称“保甲司”。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十二月,在开封府界所属诸县推行保甲法,实行兵民合一的保甲制。六年八月,保甲训习武艺推行于河北东路、河北西路、河东路、永兴军路、秦凤路等五路,全国其余诸路推行保甲编制,不教练武艺。八年闰四月,始于河北东西路、河东路置提举义勇保甲。元丰二年(1079)十一月,始置开封府界提举保甲官;次年六月,河北等五路各置提举义勇保甲官2员,以“提举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司”为名,省称“提举某路义勇保甲司”;四年正月,改河北等五路提举义勇保甲司为提举保甲司,与开封府界体制统一。掌以什伍为保编户齐民,选拔保丁,冬闲给钱粮教阅武艺,平时以防盗、捕盗相保连坐。保甲司设提举官、同提举官文武臣各1员,文臣提举官专掌催驱收支钱物,武臣同提举官专掌教阅武艺;如置3员,1员称管勾保甲司事。三官均为监司资序。河北等五路保甲司位视转运司,开封府界保甲司位视提刑司。哲宗即位之初,一度罢废保甲司。元钓元年(1086)闰二月,河北等五路保甲司复置。徽、钦二朝沿置。然自哲宗朝后,保甲军训废驰,成为乡村基层组织。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