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明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明经分类:【传统文化】 选拔人才科目之一。汉代即曾以明经射策取士。隋炀帝时始置科举明经科,以试策定人才取舍。唐代常科(定期举行之科举考试科目)以明经、进士二科为主。明经又有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科等名目,主要考帖经和墨义。帖经指从经书中抽出一句,考生默写上下文;墨义即对经文字句简要作答。宋初仍有明经科,神宗时废。明、清两代称贡生为明经。 汉代察举所设的特举科目。用以察举通晓经学的人才。两汉各科察举均重视经学,特立明经一科,表明对学习儒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提倡。西汉时,有不少人以明经举为高官,如韦贤、韦玄成父子以明经先后官至丞相。举明经有人口限定,东汉章帝元和二年(85年)规定:“令郡国上明经者,口十万以上五人,不满十万三人。”(《后汉书?章帝纪》)又有年龄限定,“本初元年令郡国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郡举明经,可以征试博士,拜为郎中。明经虽然不是岁举,但每举人数较多,明经每十万人举五人,而孝廉则二十万人举一人。举明经者机遇较其他科多,所授官职较高,使汉代讲习儒经成风。至唐、宋,明经为科举取士的考试科目,称为明经科。 古代取士科目之一。其意为通明经术者。汉代始以明经射策取士。《汉书?平当传》:“以明经为博士”。《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二年,令郡国上明经者,口十万以上五人,不满十万三人”。至唐代,成为科举考试的常设科目。考试内容,先帖经、墨义,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及第,其官位分别为从八品下、正九品上、正九品下、从九品下。录取额多于进士。进士科及第者每百人仅中一、二,明经科每百人可取一、二十人。故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宋神宗时废此科。 汉代选举官吏的一个科目。以通晓儒学经典取得官职。章帝元和二年(85)令郡国举明经,十万人口以上的郡国各举五人,不满十万人口的郡国各举三人。质帝本初元年(146)令郡国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龚遂以明经为官。袁良以明经为太子舍人。孔安国、贡禹、夏侯胜、张禹皆以明经为博士。眭弘、翟方进以明经为仪郎。召信臣以明经为郎。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