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松漠纪闻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松漠纪闻分类:【传统文化】 书名。南宋洪皓撰。建炎三年(1129),作者以大金通问使使金,金逼其入仕刘豫伪齐。他不从,遂被流放上京会宁府(治今黑龙江哈尔滨东北)北的冷山,后徙燕京(今北京),拒金人官职,被强行留金凡15年。归宋后复因论事忤秦桧,被贬广南安置,后病卒。此书为其留金时耳闻目睹,随笔杂录,冷山属金上京会宁府,唐隶松漠都督府,因以名书。及归,因惧被金人发现而焚毁,归宋被谪南方时,又追记成书。时禁私史,故秘而不传。绍兴二十六年(1156),其长子洪适校订为上、下两卷,乾道九年(1173),次子洪遵又增补11事,为补遗附后,或谓合为3卷。该书所记乃金国政治、经济及风土人情,兼及回鹘、契丹诸民族社会情况,虽颇与他史不合,然作者久居金国,为其亲身见闻,故对金史、北方民族史及宋金关系史研究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通行有《学津讨原》本、《丛书集成初编》本。 宋洪皓撰。正、续二卷。成书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主要记述金国轶事。南宋建炎三年(1129),洪皓以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出使金国,被拘燕京凡一十五载,曾随笔纂录金国杂事,后因惧被金人发现而焚毁。此书乃其返国后追记而成。但因疑有私史之嫌而未予刊布。绍兴二十六年,其长子适为之校刊。乾道九年(1173),其次子遵又增补所遗十一事。明吴?刻入《古今逸史》。为研究金及契丹史的重要资料。书中并记述有回鹘情况,对研究回鹘史的学者亦具有参考价值。1933年编入《国学文库》第四编。另外,在洪氏三瑞堂所刊《松漠纪闻》中载有《松漠纪闻考异》可资参考。 民族史札记。南宋洪皓撰。建炎三年(1129),皓使金,为金罹留15年,遂将所见所闻,笔录成帙。及归,因惧金人查验而回禄。至临安后,屡遭奸党贬抑,趁晚年余辉,追记回禄之北国见闻,得正、续二卷。至其谢世之翌年(1156),长子洪适校刊镂版于歙县。以其所居冷山,原属唐漠都督府地,故以松漠冠记闻。乾道九年(1173),次子洪遵复于建邺刻版,增《补遗》11事丽卷后,共3卷,69件事,约1.5万言。记述大金国世系、历代正配谥号、庙号,疆域里制、职官制度、科举规制、手工业、物产、民族源流、风俗习惯、礼法、宗教、军事征伐诸事。问世800余年,先后为十数种丛书收录,是研究金史、辽史、民族史、东北史必读之作。因系追忆而成,又不谙音译,不免讹异失真,用时宜先辨正真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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