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亚当·斯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亚当·斯密继承舍夫茨别利和休谟的伦理思想,认为人不仅有自爱自利之心,而且有仁爱和同情心;强调有无良心(同情心)是评价行为是否合乎道德的标准。伦理学著作有《道德情操论》。参见“经济”中的“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1723—1790Adam Smith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情感主义伦理学家。出生于税吏之家。曾任格拉斯哥大学伦理学教授、校长。精通多种学科。主要著作有:《道德情操论》(1759)、《原富》(1776)等。他继承了舍夫茨伯利的仁爱学说和休谟的同情论思想,认为同情是道德的唯一基础。人生而具有谋求自己利益的本性,即具有自爱心和利己心,同时也有对他人的同情心和怜悯心。每个人的一切活动都受利己心的支配,都是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但在追求私利的时候,出于同情和仁爱之心,也会情不自禁地关心他人和社会利益,于是在人与人之间就产生了共同的利益,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一致起来。在道德评价上,他反对以效果功利作为判断善恶的标准,而主张以良心也即同情心为依据。认为良心是个人的心声,是自己设立的公正的旁观者、理想的观察员,是评价自己思想行为是非的法令。一切行为凡出于良心的,就是道德的,反之就是不道德的。同时良心又随着时代的风尚、文化教育的不同而不同,受到当时社会舆论的直接影响。他认为,利己与利他是人性的两个方面,在道德领域应该强调利他,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则应强调利己或追求个人利益,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斯密的伦理学说没有解决利己和利他的矛盾。 亚当·斯密亚当·斯密 (1723—1790),英国工场手工业开始向机器大工业过渡时期的经济学家,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和理论体系的建立者。 亚当·斯密英国经济学家。1723年6月5日生,终身未婚。1737~1746年间,曾就学于格拉斯哥大学、牛津大学。1748~1763年,在爱丁堡、格拉斯哥大学教授修辞学、历史、经济学、逻辑学、伦理学等。1767年5月当选皇家学会会员。并开始撰写《国富论》,1776年出版,此书对英国政府的经济政策产生影响。1777年被任命为苏格兰海关和盐税专员。1787年被选为格拉斯哥大学校长。1790年7月17日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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