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租借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租借法分类:【文化精萃】 旧译“租借法案”。正式名称为《增强美国防御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对盟国提供军火和物资援助的法律。1941年3月经国会通过,由罗斯福总统签署。英、法等国原根据美国《中立法》以现款购买其军火,后由于外汇消耗殆尽,无力以现款支付。美国国会乃以增强防务为由,通过《租借法案》,授权总统向对美国防务有重大关系的国家提供防务用品,包括借贷或出租武器、弹药、战略原料、粮食及其他物资,战后进行清帐。1941年10月28日和1943年9月25日先后成立租借物资管理局和对外经济管理局,处理租借援助事宜。此法促进美国国内与军火生产有关的重工业发展,美国还通过实行此法获得在格陵兰岛和冰岛驻军权,扩大在大西洋沿岸的军事基地。此法实施期间,美国对盟国提供的租借援助总额为500亿美元。日本投降后,杜鲁门总统于1945年8月21日下令停止租借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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