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补宋书刑法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补宋书刑法志分类:【地域文化】 清栖霞郝懿行撰。一卷。作者鉴于沈约《宋书》本纪、列传、志均仿旧史体例,而独缺刑法、食货二志;同时又新增立《符瑞志》三卷,认为《符瑞志》可删,而刑法、食货二志不可不补。遂从原书《本纪》、《列传》中辑出有关诏令、奏章及断狱事例等,撰成《刑法志》以补其缺。其中从《本纪》中辑出二十四条,从《列传》中辑出三十二条,共补六十二条。书中除作者所加案语外,间有一二校勘之语,皆安徽泾县人胡承珙所加,并标以“胡承珙案”以示区别。此书可省治史者检索之繁。有晒书堂刊本等版本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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