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
产权,就是财产权,是出现于现代经济学和法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产权最广泛、最一般的含义就是对某种财产的占有权。这种占有权是一种具有排它的、专属性质的权力,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财产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中,几乎所有的物质财产和精神财富都存在着价值。所以,作为财富价值的归属问题也就普遍存在。进而,作为产权一般的概念也越来越广泛地被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自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明确其目标就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尤其是提出企业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后,产权问题就成了热门话题。
关于产权的概念和内容,大体有以下观点:
(1) 主体拥有的对物和对象的最高的排它的占有权。是指物、对象完全从属于主体的意志,是主体可以行使一种几乎“为所欲为” 的支配。这种最高的、排它的占有权,只是一种关于产权的简短定义。
(2) 财产权就是主体拥有的所有权,由法律规定的最高主体权之一,支配使用权、利得权、处置权,是上述权力的总和结构。
(3) 是最高主体——法定主体——的所有权结构,和财产的代理人、委托人拥有的占有权 (经营权) 的总和,这一定义适用于那种出现了所有权与占有权相分离的财产形态。
(4) 是主体之间或是主体与代理人、委托人之间为润滑经济活动,减少营运成本而实行的产权安排,是所有权、支配使用权、利得权、处置权构架的自觉设置。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仅重视了产权问题,而且,开始培育产权市场。从目前情况看,我国产权市场的主要交易对象,应是大批企业的存量资产,实现存量资产的结构调整,使现有大批国有企业及其资产能充分发挥出资产效应。作为产权市场交易对象的不仅有亏损和效益差的企业,也可以是盈利企业。有的企业所有者,为了将财力转移到其他方面,需要拍卖一批盈利企业,产权市场的购买者则主要是财力充沛的各类中外企业,国有企业特别是其中的企业集团将成为重要的购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