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请期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请期分类:【传统文化】 旧时汉族婚俗内容之一。婚礼“六礼”之五,即男家向女家请定婚期的礼仪。纳徵之后,男家卜选吉日,指使媒人持雁为礼物,到女家请求结婚的日期,女家表示推辞谦让,媒人便把男家卜取的吉日告知女家,以定婚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郑玄注:“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后世请期成为直接告期。如《明史?礼志》载皇太子纳妃:“请期,辞曰:‘询于龟筮,某月某日吉,制使某告期。’主婚人曰:‘敢不承命!’陈礼奠雁如仪。”但在民间,大多由男女双方共择日期,男家请卜者卜算择定吉日后,送一期帖到女家作为通知,或者仅口头通知,俗称“送日子”、“提日子”等。参见“六礼”、“送日子”等条。 汉代婚姻礼仪之一。即男方送聘礼后,卜得结婚的吉日,备礼去女方家征求意见时的仪式。《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郑玄注:“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唐、宋、元、明、清均沿袭此制,不过有时将请期与“纳成”并为一礼。 中国古代婚礼“六礼”之一。纳徵之后,男家卜取吉日使媒人持雁为礼物,至女家请求决定结婚的日期,女家表示谦让推辞,媒人便将男家卜取的吉日告诉女家,以定婚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郑玄注: “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后世请期往往成为直接告期,如《明史?礼志》载皇太子纳妃: “请期,辞曰: ‘询于龟筮,某月某日吉,制使某告期。’ 主婚人曰: ‘敢不承命!’ 陈礼奠雁如仪。” 民间,多由男女双方共择日期,男家请算卜者定为吉日后,送一期帖至女家作为通知,或口头传信作为通知。 就是择定娶亲吉日,通知女方,征求女家同意,因此也叫“定日子”。民间一般以逢三、逢六、逢九为好日子,过了腊月二十三日,到除夕之前,哪一天都可以,因此叫做“赶乱年”。寿阳一带谓之“赶阑岁”。光绪年续修的《寿阳县志?风土》载:“自二十四日至除夕,嫁娶颇多,谓之赶阑岁”,认为灶王爷从二十三日晚上“上天朝君”之后,百无禁忌,天天都是良辰吉日,都可婚嫁。壶关县李掌村领导因势利导,借以提倡良俗,自1985年始,每年一进腊月欲结婚者到村委会体检、登记,腊月十八这天由村委会为大家举办集体婚礼。是日,全村人都早起打扫,然后穿新衣到村委会参加婚礼,为新郎新娘祝贺。已连续办了12年,成为固定的喜庆节日。全村310户,1320余口人。过去结婚至少花3000元,现节省大半,被省评为婚俗改革典范村。在农村,春秋两季被选为佳期者为多,古人认为,冬去春来,阴阳交接,万物始生,兴旺发达,宜于婚配,就是《周礼?地官》中所载:“仲春之日,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秋季是万物成熟之时,举行婚配也很适宜,象征婚姻成熟美满。在城镇中,也有以“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新年)为结婚吉日的。近年来,也有以“八”(取“发”)为吉日的。同全国各地一样,1996年5月18日这天,山西城乡结婚的颇多,因为此日不仅是“我要发”(五一八),还是星期六,阴历四月初二,大吉大利。吉日择定,就可以准备嫁娶了。但在农村如寿阳一带,在迎娶前一日还有一项礼仪叫“会亲”,男家要置一桌细致酒席,请媒人和亲家翁共聚,将迎娶的最后事宜商定。宴席毕,男家将第二天新娘衣饰交由媒人送至女家,另外,男家还要送给亲家母一身衣料,俗称“奶亲布”,表达对其养育将过门儿媳的感激,女方的母亲收下后,则要回赠男方亲家母一块头巾和一双袜子。有的地方把会亲称做“催妆”,意催促女方做好出嫁准备。雁北一带,男方要送面粉和肉给女方,叫做“离娘面”和“离娘肉”。有的地方在出嫁前一天,女方要把陪送女儿的物品送往男家,叫“送嫁妆”,所送物品都要扎上红布或贴上大红喜字,有的要在洗脸盆里放核桃、红枣等,上盖大红喜字。孝义一带是盖一张圆形的大红剪纸,俗称“脸盆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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