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通神降神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通神降神分类:【中国民俗】 湖湘民间的人神观念不是将神视为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而是人神亲善,人可与神通,人神杂糅。屈原《九歌》中描绘的“巫以降神,神降而托于巫”的情景,再现于民间许多祭祀活动中。 湖湘祭祀活动中人神杂糅的现象大致有三种情况。 神灵人格化。如正月耍龙灯开始后和端午节请龙舟下水后,经过祭祀祈请龙神,便认为龙神已附在每个舞龙者和划龙舟的人身上,使他们具有神力,这时神龙即是一个个的人。他们完全是正常的人,却被赋予神性。收灯和收船时,只要从一堆燃烧的火上跳过去,便与神脱离,恢复为常人。 人格神灵化。巫师或民间降神活动中作为神的代表人(如请瓢姑中的托瓢者和请七姐中被迷住的小姑娘),请来神后,神灵附在他们的身上,他们便忘了自我,失去人格而成为神灵,他们以鬼神身份立言和行动,神灵脱体后,该人谓神来后自己所言所做的一切全然不知。还有一些巫婆神汉装神弄鬼,说神灵附在他们身上,所言所为完全是神的意思,亦属此列。 亦人亦神化。神即是人,人即是神。这种情况在土家族梯玛、瑶族筛翁(师公)和梅山教中表现得最典型。 土家族尊崇“梯玛”。“梯玛”俗称“土老司”,意为敬神的人。土家族人认为他是人神合一的统一体,是神的代言人,能够对人传达神的旨意,为人排忧解难,消灾除病和保佑人丁兴旺。 从土司制度时期至民国,土家族人一直视“梯玛”为神人。要知土家根源,请他叙说;凡有病痛、灾祸,请他驱邪、治病、解难;人们发生纠纷,请他调解公断;凡有祈求,请他举办法事。农历八月十五至十月十五,为“梯玛”法事活动月,他们作法事时,用不着像仙娘走阴时那样,用昏迷的办法脱离人格,赋予神格。他们既是人,又是神,不仅作法事时是这种身份,平日也是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梯玛”列为迷信职业者而禁止其活动。 瑶族的各种神灵信仰活动都离不开筛翁(师公)。瑶胞认为筛翁是沟通人鬼的媒介,他们有灵验的法术,能代表鬼神说话,凡有疾病、灾祸、疑难问题,就要请筛翁送鬼,帮助解决。瑶人筛翁分问仙公(仙娘婆)、师公、道公、先生公四种。问仙公主要管问鬼、查鬼;师公管跳神祈禳;道公管超度亡魂;先生公管祭鬼、送鬼。他们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宗教祭典,如“还盘愿”、“度戒”等。 亦人亦神化在梅山信仰中表现得尤其突出。梅山人进山打猎时,为对付各种险恶事象,便通过念咒语将自己化身为各种具有神力的神灵或物体。如念《化雷咒》:“……吾化为五百蛮雷,风沉沉,雨沉沉,四山八坳起乌云。天雷响,天雷惊,雷公眼眼打妖精……”还可念《化蛇咒》,将自己变为具有神力的南蛇。也可通过念咒将自己的猎犬化为神犬,将自己用的火铳化为神铳。通过念咒使法以后,他们想像自己已具有神力,所向披靡,无坚不摧,因而信心十足,勇力大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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