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部落会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部落会所分类:【传统文化】 俗称“会所”,亦称“公廨”、“社寮”等。旧时台湾大部分高山族各群体政治、军事、教育、宗教活动中心,与年龄组织一起构成部落政治的社会基础。台湾光复前,为高架竹墙茅草顶的干栏式建筑,后多改为木板墙,间或有用白铁皮盖顶者。内设火塘、床铺,除个别女子会所外,供未婚男子或鳏夫居住。会所建制不一。如阿美人有部落总会所,设于部落中心,酋长在此主持、处理部落事务;另有若干分会所,设于部落四方的入口处,为青年人的训练营地、宿舍,兼作哨所,它们均隶属于总会所。在卑南人中行多会所制,除供少年训练用的“塔科邦”属全部落性的外,本部落各氏族都有自己的会所,且各自行事。同时,各会所又共同拥戴势力最强的氏族会所为部落会所,以料理全部落公共事务。而在平埔、泰雅、布农、排湾、鲁凯人中则行单一会所制,以部落酋长或氏族贵族为会所领袖。会所的功能,除供未婚青少年住宿外,主要的还有以下几个方面:(1)青少年教育中心。在此接受长辈包括传统伦理道德及性知识的教育,经受各种严格的训练与考验,以培养成为优秀的公民和勇武战士。(2)军事活动要地。平时在此进行军事训练,战时则为军事会议、指挥部和征战出发地。(3)部落民众的集会场所。举凡政治、经济、军事决策,审理争讼、处罚违规犯罪者,由酋长在此召集长老会议和部落民众大会予以通过并加以实施。(4)祭祀地点。如丰年祭、成年礼等重大祭仪均在此举行。(5)公库所在地。会所所属的各种公共收益在此保存,以备部落公共事务之需。(6)青年勤务派遣处。除在此接受政府文书外,凡官派差役、修桥铺路以及长者派遣,都在此分派布置。自1945年以来,部落会所的职能随着所谓“异质化”、“世俗化”、“个人化”而发生了程度不一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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