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阳翟公据石刻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阳翟公据石刻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碑刻。现藏河南禹县文管会。碑质为青石,高32厘米、宽35厘米、厚13厘米。共160字左右,分13行。碑首刻“阳翟县”三字,碑左上角刻一较大的“官”字。内容为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阳翟县(今河南禹县)为保护白马寺(现在周垌村)的寺产而颁发的公据,明确规定了寺院四至和土地、树木等的归属权。在碑文末“祥符二年二月 日”处,刻有九叠文“阳翟县印”印纹。碑石保存基本完好,是研究宋代官府文书等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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