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韩非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韩非分类:【传统文化】 战国末哲学家,法家主要代表人物。出身韩国贵族。与李斯共师事荀子。曾上书谏韩王变法图强,不见用,发愤著书,成《孤愤》、《五蠹》、《说难》等10余万言。秦王政慕其名,邀使秦,为李斯、姚贾陷害,冤死秦狱。哲学上,发展荀子唯物主义,指出“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认识到普遍规律的“道”与事物特殊规律的“理”,均随具体事物的变化而变化,由此提出了“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历史观。他集前期法家学说之大成,提出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三者合一的封建君主统治术,强调法的施行,“不避大臣”,“不遗匹夫”。其为文严直峻切,议论透辟,切中要害,强调文章的实际功用,对后世重质轻文的文学理论有一定影响。著作有《韩非子》。参见“韩非子”条。 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为韩国诸公子之一,虽为王族,却可能是比较疏远的一支,因此并没有进入韩国政界的上层。他曾千里迢迢到楚国兰陵,与李斯同学于荀子门下。韩非学成归国,见韩国日渐衰落,数次上书韩王,阐述富国强兵的道理,但韩王不能用。他只好将自己的想法写成文章,这就是后来汇集成书的 《韩非子》。韩非口吃,说话很困难,但却很会写文章。其思路之清晰、说理之深刻、逻辑之严密,在诸子文章中独具一格。据说,有人将他的书带到秦国,秦王嬴政读后,感叹说: “寡人要能见到作者,和他交游,死也不足遗憾!”正在秦国任宰相的李斯说: “这是韩非所写的书。” 于是秦王下令进攻韩国,韩王只好派遣韩非出使秦国,秦王非常高兴。李斯原来就自以为赶不上韩非,因此生怕秦王信用韩非,自己失势,就在秦王面前挑拨离间,说韩非是韩国公子,现在大王要统一诸侯,韩非最终会维护韩国的利益,这是人之常情。劝秦王趁机杀了韩非,以免留下后患。秦王听信了李斯的谗言,就将韩非下狱,李斯便派人送给韩非毒药,强迫他自杀。韩非要求见秦王一面,却被拒绝。当秦王感到后悔,派人去赦免他出狱时,他已经饮药而死。从理论上说,韩非对权谋是非常有研究的,可谓是权谋专家,但最后却遭人暗算,令人感叹。其实,韩非正是做了他自己鼓吹的权谋政治的牺牲品。在韩非之前,法家不但在实际的政治活动中大显身手,而且在理论上也各有千秋,如商鞅的 “法治”、申不害的 “术治” 和慎到的 “势治”等,都自成体系。韩非的贡献,是将法治、术治、势治这三种主张融合成一家,创为一种最新式的帝王术。简单归纳起来就是,信赏必罚 (法),同时以权术来驾御臣下 (术),并牢牢控制生杀予夺之权,以巩固其居高临下的威势 (势)。韩非的理论基于他对人性的认识,他认为人性本恶,他将君臣简化为一种类似买卖者的关系: “君卖官爵,臣买智力。”君臣之间是冷冰冰的利害关系,毫无感情可言,故君主不能对臣民讲仁义,而必须以最坏的心理来推测臣下,来提防臣下,并不惜以严刑峻法来威慑臣下。韩非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如“以吏为师”、“以法为教” 等,来结束百家争鸣的自由局面。这些都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被付诸实施。事实上,韩非所谓 “法治”,是地道的法西斯统治,与现代法治观念完全是两回事,正如儒家所谓 “民主” (为民作主) 与现代民主观念 (由民作主) 完全是两回事一样。当然,韩非是在为两千年前的帝王设计统治术,要站在帝王的立场上来思考问题,是理所当然的。 人名。生于公元前313年,卒于前238年。战国末年韩国人。韩非出身韩国名门,对鬼的态度,既不同于有鬼论,也不同于无鬼论。说他是无鬼论,他却未否定鬼;说他是有鬼论,他否定鬼对人凶吉的作用,提倡不怕鬼,树立战胜鬼的思想。在韩非的著作里,保存有鬼和不怕鬼的材料。他说:“鬼,祟也。疾人之谓鬼伤人,人逐除之之谓人伤鬼也。”(《韩非子》《解老》篇) 战国末期韩国贵族。少好刑名法术之学,与李斯一起师事荀卿,李斯自以为才能赶不上他。他生性口吃,不善言谈而长于著书。写有 《孤愤》、《五蠹》、《内外储》、《说难》等著作,共十余万言。起初,他见韩国日渐衰弱,屡次上书韩王,要求变法图强,都不见用。后来,他的著作传到秦国。秦王见其《孤愤》、《五蠹》等书,感叹地说: “我要能见到此人,与之交游,那就死也不遗憾了。” 李斯说,这是他的同学韩非所著。秦王听说,急攻韩国以求韩非。韩王起初不用韩非,等到事急,又派韩非出使秦国。秦王一见,大为高兴。但李斯妒忌他的才能,便和姚贾一道说他的坏话。秦王听信谗言,将其下狱。李斯恐秦王后悔,立即送毒药给韩非,令他自杀。后来,秦王果然派人前来赦免韩非,但为时已晚。韩非综合商鞅的 “法”、申不害的 “术” 和慎到的 “势”,融三者于一体,作为封建君主的统治术,对后世影响很大。今有《韩非子》一书传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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