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人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人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属长期性人身保险的附加保险。由甘肃省人保公司设计。凡投保了一种本公司开办的长期性险种(其中:简易人身保险、子女备用金保险5份以上, 独生子女及少儿两全保险2份以上),身体健康的职工、城乡居民, 在保险有效期内,均可投保本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最低为每人人民币3 000元,最高5 000元。保额自行选定, 中途不得变更。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病或意外事故,须住院治疗时,按本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和给付标准给付住院费和医疗费。本保险于1992年开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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