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仲裁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仲裁庭实行当事人仲裁协议、审理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仲裁组织。有“合议仲裁庭”和“独任仲裁庭”两种。前者由多数仲裁员组成,后者由1名仲裁员组成。如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并无订出仲裁员人数时,仲裁庭将由3名仲裁员组成。如双方当事人指定双数仲裁员时,由被指定的仲裁员协商推选出另一名仲裁员担任主席组成仲裁庭。如协商不成时,由澳门普通管辖法院负责任命该名仲裁员。当事人应在仲裁协议内指定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或订明选定仲裁员的方式。如仲裁协议内无仲裁员的指定,也没有指定或选定的方式时,则每一方当事人得指定一名仲裁员。由被指定的仲裁员协商选出另一名仲裁员作为主席组成仲裁庭。如协商不成,则由澳门普通管辖法院代为任命一名仲裁员,担任仲裁庭的主席。如为专门仲裁机构负责仲裁时,则由该专门仲裁机构指定该名仲裁员担任仲裁庭的主席,组成仲裁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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