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伊朗国民议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伊朗国民议会伊朗王国时期的国会两院之一,与参议院共同组成国家最高立法机构。1906年宪法规定,国民议会代表伊朗国全体居民,由德黑兰及各省选举的议员组成。议员初为200名,随全国人口增长而增加。议员中必须有亚美尼亚人2名,犹太人、袄教徒、亚述人各1名。1949年国王下令第二次修改宪法,规定国王可分别或同时解散众议院和参议院。1957年5月16日国王签署宪法修正案,规定每10万人选议员1名,任期由2年改为4年。1979年2月伊朗新政权成立后被伊斯兰议会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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