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休谟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休谟1711—1776Xiumo,David Hume18世纪英国经验论哲学家、不可知论者。1711年5月7日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幼年丧父,由母亲独自抚育长大。11岁进爱丁堡大学。1729年起专攻哲学。1763年出使法国任大使馆的外交秘书,在法期间与狄德罗、霍尔巴赫等启蒙思想家交往甚密。1767年任副国务大臣,两年后退休返回爱丁堡,1776年8月25日病逝。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理研究》、《自然宗教对话录》、《英国史》等。承认知识来源于经验,经验由印象和观念这两类知觉所组成。印象是感觉的终极材料,观念是这些材料的复合、变换、扩大或缩减。但对感觉印象从何而来这一根本问题,持存疑态度;对感觉之外有无客观事物存在,避而不谈。认为客观事物不过是“一簇印象”,自我只是一束知觉。因果关系并不具有客观必然性,而只是由于印象出现先后的顺序所形成的主观联想。在伦理观上,认为快乐和利益是一致的,凡属有利的,即是令人愉快的,是善的;反之就是恶的。人人都趋乐避苦,自私是人的天性。他对传统宗教特别是迷信观点采取了怀疑和批判的态度,对宗教的起源和危害都作了自己的分析,但他并不完全否定宗教,认为上帝存在虽不能证明,但正因如此,信仰上帝是必要的。他的哲学是近代欧洲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体系,对于现代西方哲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休谟英国经验主义美学代表之一。重视运用心理分析方法研究审美趣味。提出美是由于人心的特殊构造使对象的某种形状在人心上所产生的效果。审美快感的来源一是由于对象与人的功利有关的“效用”,二是由于“同情”,即满足人的同情心。参见“哲学”中的“休谟”。 休谟1711—1776David Hume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曾任英国驻法国使馆秘书和代表。在英国史研究方面卓有成效,著有多卷本《英国史》。经济学方面,他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先驱之一,反对过时的重商主义,提出“货币数量论”,反对减轻利率、间接税和提高“劳动价格”。哲学上,主张真正的哲学应该是研究人性(知性、情感、道德)的科学。建立了近代第一个不可知论哲学体系,认为一切知识来源于观念和印象两类知觉,超出经验知觉以外的一切都是不可知的。因果联系只是人们的“习惯性联想”,不具有客观必然性。对宗教持怀疑和批判态度。休谟的学说是实证主义和逻辑实证论的理论来源之一。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人类理解力研究》、《自然宗教对话录》等。参见“伦理学”、“美学”中的“休谟”。 休谟主张道德的根源不在于人的理性,而在于人的情感,“德的本质就在于产生快乐,而恶的本质就在于给人痛苦”。强调同情心在道德中的作用,人有利己心,但人的同情心可以产生利他的情感。其伦理学说是功利主义伦理学的理论来源之一。伦理学著作主要有《人性论》、《伦理和政治论文集》和《道德原理研究》(根据《人性论》第三卷“道德学”改写)等。参见“哲学”中的“休谟”。 休谟1711—1776David Hume英国唯心主义经验论哲学家,不可知论者,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同情论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出生于苏格兰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曾就读于爱丁堡大学,任过外交官和国务副大臣。主要著作有:《人性论》(1739—1740)、《道德原则的研究》 (1751)、 《自然宗教对话录》(1751)等。他主张研究人性的科学应当独立成为一门学科,而且是其他科学的基础。他把道德哲学分为伦理学和实用道德学,认为伦理学是对人性的抽象的思辨,是关于人性的理论科学;实用道德学则是关于实际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的学问。他认为道德只能来自情感,不可能来自人的理性,因为理性只是依据“是”或“不是”来进行判断,不能说明人的内在意志与外在对象的关系存在必然性,并且不能对行为具有普遍的强制性和约束力。道德判断则是依据“应该”或“不应该”来进行的,道德的区别是由道德感得来的。苦乐的情感是人们行为的动机,也是判断善恶的标准。凡是直接引起人的快乐或有助于使人获得快乐的行为、事物就是善,反之就是恶。他又把善与恶区分为自然的和人为的两种:自然的善恶是由人的趋乐避苦的本性决定的,人为的善恶是在财产所有权确立之后才有的,是为了调节人们对占有物的关系;自然的善使人利己,人为的善使人利他,人为的善归根到底由人的趋乐避苦的本性所决定。人的本性是利己的,它构成行为的原始动机和动力。但人也有内在的同情心,同情是人性中一个很强有力的原则。它使人对于与己无关的行为由于情感共鸣而产生快乐感,对促进社会公益的行为表示赞赏,从而使利己和利他一致起来。同情感所以能产生利他情感,尊重社会利益,根本上还是以自己心灵的苦乐感觉为标准。他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把服从政府、保留宗教作为人们的道德义务和行为准则,认为良心就是忠实地履行对国家和政府的义务以及对社会道德的遵守。其伦理思想的立足点是利己主义。对后来的功利主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休谟1711—1776近代英国哲学家,主观唯心主义的经验论者,怀疑论的不可知论者。出身于苏格兰贵族家庭,在爱丁堡大学学法律和哲学,毕业后担任过外交官和副国务大臣。将贝克莱主观唯心的经验论原则贯彻到底,认为人心中一切都可归结为观念,一切观念可归结为感性直观的“印象”,除此之外一切物质和精神实体都不可知,而且不能确定其是否存在,超越主观印象就是独断论; 印象或观念之间也不存在因果必然关系,只能由重复而形成相对固定的联想和习惯。用心理主义摧垮了经验归纳法的基础。认为信仰上帝也只是一种有用的习惯。但又认为数学不根据经验而有其可靠性,并承认自己的全部怀疑只是理论上的,并不能用于实践。著有《人性论》《人类理解力研究》等。 休谟英国哲学家。1711年5月7日生,1776年8月25日去世。11岁入爱丁堡大学,1734~1737年游学法国,研究哲学。1737~1740年写成《人性论》、《人类理解研究》。1741年和1742年发表《道德和政治论说文集》1、2卷。1752~1757年在爱丁堡任律师、图书馆长。1754~1762年著有《自恺撒入侵至1688年革命的英国》等史书。1763~1768年历任驻法使馆秘书、代理公使,副国务大臣等职。1769年退休。是近代哲学不可知论的创始人。1779年著《自然宗教对话录》。其4卷6册的《美国史》和6卷本的《英国史》使其名声大振。 休谟1711—1776Hume,David18世纪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近代不可知论哲学的创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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