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保险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保险业金融活动的组成部分之一。新疆保险业的起步较晚。民国34年(1945)4月,新疆商业银行(原新疆省银行)为扩大业务,增加收益,与重庆宝丰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代理合约,从当年9月起开办保险业务,此为新疆保险业之始。新疆和平解放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疆省分公司于1950年10月正式成立,开始创建人民保险事业。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事业发展很快。2002年,新疆已有五大保险系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险公司,共有保险事业机构369个,职工25741人,保险金额5806.54亿元,保费收入51.73亿元,赔款及给付12.86亿元。其中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系统业务量最大。 保险业澳门早期保险业称为“燕梳”,即英文insurance的音译。澳门最早的保险公司是19世纪葡萄牙人开设的燕梳代理行。到20世纪20年代正式的保险代理公司才出现。当时共有10多家保险代理商,业务限于水灾、火灾保险和人寿保险。70年代后期,澳门保险业发展迅速。1981年年底,澳葡政府颁布《保险活动管制法例》,规定凡在澳门经营保险业务的公司,均须领取牌照,非人寿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为500万澳门元,人寿保险公司则为1000万澳门元,并须提取5%存于发行机构内作保证金。保险公司须设立技术准备金和非技术常备金作为赔偿能力的保证。1982年10月,澳门发行机构成立保险业务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管保险业。1981年12月,颁布第一个强制性保险法例《汽车民事负责强制性保险条例》,规定在本地区行驶的一切车辆都须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1985年8月颁布第二个强制性保险法例《核准工作意外及职业病之损害赔偿权法令(劳工保险法)》,规定雇主必须替雇员购买劳工保险。1987年年底,澳门保险公会成立。1997年6月30日,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颁布新的保险活动管制法规,同年9月1日起执行。该法规大幅提高财政担保的金额,并制定了加强监管的规定。1998年颁行有关私人退休基金和保险合同方面的法例。截至1997年12月31日,澳门共有21间保险公司,其中6间为人寿保险公司,其余为非寿险公司;4间为本地成立,其余均为外资公司,分别来自7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共有302名员工,1060名保险中介人。1997年澳门经济发展虽然放缓,保险业仍获得84563万澳门元保费,比上年同期增加13.4%。人寿保险市场的保费毛额约为41200万澳门元,增长率为23.8%,较1996年上升3.3%。非寿险业务在保险业务中仍占较大的比重,达51.3%,1997年澳门保险利润共有97万澳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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