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3. 社有社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3. 社有社营1965年8月,第八机械工业部提出鼓励人民公社用集体公共积累购买农业机械,用集体的力量办农业机械站。1965年9月,刘少奇同志指示河北省省长刘子厚,要办完全由国家贷款的社队机械化试点。1966年3月15日,第八机械工业部发出《关于积极扶助人民公社管好、用好社办农业机械的指示》。1966年7月省农机厅提出国社合营农机站都要逐步转为社有社营,当年有32个县 (市)的102台拖拉机转为社有社营。1967年将国家分配河北的300台拖拉机和150台手扶拖拉机及机引农具,优先卖给社队,由社队集体经营。后又选择一批县、社、队,集中投放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作为先一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样板。1972年底,社营农机站2 633个,占全省公社总数的74%。1979年社营站发展到3 442个,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4 76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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