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元丰改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41 元丰改制宋神宗元丰年间的官制改革活动。宋初,官员除授之制复杂紊乱,有官、职、差遣之分,设官虽沿唐旧,而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任三省长官,官无定员。三省六部二十四司虽有正官,但非有皇帝敕令,均不主持本部门事务,而另由皇帝指派他官主管。元丰三年(1080)起,改定官制,制定寄禄格,厘正官名。以原散官开府仪同三司代替正官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此下依次代换,用以确定官员俸禄及升降品阶标准。原寄禄官改为各机构正官,成为主管本部门的职事官。次年,又改革铨选制度,并规定凡除授职事官,皆以寄禄官品高下为准。元丰五年,又仿《唐六典》所载官制,颁三省、枢密、六曹条制,依新制任命三省长官,实行新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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