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免予刑事处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免予刑事处分宣告行为人有罪而不予判处刑罚的一种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刑法第32条的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适用。属于人民法院所作的有罪判决的一种。 免予刑事处分审判机关对犯罪人作出的不再进行刑罚的判决。免予刑事处分与无罪判决不同。免予刑事处分的适用前提是行为人已构成犯罪,而无罪判决则只能适用于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可以对有罪人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可免予刑罚的情况包括: 经外国裁判、受刑罚处罚的; 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 防卫过当的;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 预备犯; 中止犯; 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 犯罪后自首的;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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