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4.“文化大革命” 时期(1966—1976年)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4.“文化大革命” 时期(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 中, 集市贸易遭受了又一次极其严重的摧残和破坏, 恢复不久的集市贸易市场很快又冷落下来。1971年, 规定粮油一律不准私自买卖, 凡进入集市进行交易者, 只限于当地社队和社员, 对生产队的产品进入集市交易要持公社证明, 价格由工商、 物价、商业部门拟定。 1972年, 全省仅有民和、乐都等地区保留集市贸易市场, 1975年, 全省仅保留集市13个,较1965年的25个下降48%, 成交额下降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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