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判大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公判大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一定规模的群众集会上对公诉案件公开宣布判决的一种形式。是审判程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只适用于已经人民法院审判终结,但尚未向刑事被告人宣布刑事判决的案件,其中包括原经过公开审判程序审结的,以及依法经不公开审判程序审结的案件。公判大会由人民法院主持,依法当众宣读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的确定判决,并立即交付执行。对于被宣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则当场将其押赴刑场执行。如果判处其他种类刑罚的,则送往监狱等服刑场所执行。公判大会宣判的案件应当是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刑事案件。目的是通过宣判活动扩大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和分化互解作用,进一步教育广大群众严格地遵守国家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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