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根据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需要,依据合理原则把同类或生产上有联系的不同类企业联系在一起,独立经营和核算的经济组织。可以分为专业公司和联合公司两种类型。特点是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不是行政管理机构,故应按经济办法管理人、财、物和进行供、产、销;必须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加强经济管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讲究经济效益;与所属单位之间采取适当集权与分权的管理体制,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尽快地按专业化协作原则发展专业和联合公司,是迅速发展国民经济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参见“法学”中的“公司法”。
公司见“经济管理”部分“公司”。
公司见“经济”中的“公司”。 公司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它起源于资本主义国家,是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而出现的。按其组织形式,可分为有限公司、无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 按其经营内容,可分为工业公司、商业公司等。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未能发挥公司制度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根据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需要,新建了各种联合公司、专业公司、中外合营公司等。为加强公司管理,1985年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施行《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出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企业法人。我国 《公司法》 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在其他国家,公司的多数也是经营性的组织,因此,公司是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 集合性。公司是由多数股东集资所组成的经济组织,各国公司立法都规定公司一般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具有明显的集合性。当然,现在各国法律也允许国家或某一企业、机构独资设立的公司和自然人的 “一人公司” 等,我国 《公司法》 对国有独资公司也作了规定,这些公司的股东虽然是单一的,但公司作为组织体,有一定的财产、组织机构、人员、固定的场所或住所等特征并没有被否认; 而且,现代公司的资本或股份的流动性趋于增强,在这种流动中,公司的单一股东随时可能变为多数股东。 (2) 营利性。公司作为商品经营者,其基本任务是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经营活动,企业正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利润,并通过利润的合理分配使股东享受经济利益。营利性是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区别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社团法人的重要标志。 (3) 独立性。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的人格和财产与股东的人格和财产完全分离。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或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是以公司的名义而不是以股东的名义,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公司财产虽由股东出资组成,但公司一经成立,公司财产即与股东个人财产分离,形成公司独立支配的财产,并对外承担债务。 (4) 标准性。公司的类型及其条件、结构和权利义务均为公司法所明确规定,具有严格的标准性。设立公司,必须根据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的种类以及法律对该类公司的具体规定即法定的标准来设立,不得设立公司法所未规定的某种类型的公司,亦不得违反公司法对某类公司的具体规定来设立该公司。 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公司可作如下分类: (1) 根据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所承担责任的形式,公司可划分为: ❶无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其股东无论出资如何,一律对公司的债务负直接、无限的连带责任。责任,清偿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每一个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都负有清偿责任。 ❷有限公司。也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所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的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间接的、有限的责任,即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不直接对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组成,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负责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募股集资的公开性,即其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❹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❺股份两合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股份股东组成的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开发行股票,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认购,有限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 (2) 根据公司对外信用基础,可将公司划分为: ❶资合公司。是指以资本结合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资合公司的信用基础是公司资本,公司以其具有足够的资本取得对外经济交往的信誉。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❷人合公司。是指以股东个人的信用、地位和声望作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3) 根据公司组织管辖系统,公司可分为: ❶总公司。也称本公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对其组织系统内全部分支机构行使管辖权的公司。 ❷分公司。是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 (4) 根据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可分为: ❶母公司。是指掌握其他公司的多数股份,从而对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拥有足够控制权的公司。 ❷子公司。是指其半数以上股份为母公司所掌握,从而受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 依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属于本国国籍的公司,是本国公司,在本国的外国国籍公司,是外国公司。 目前,调整我国公司设立、组织及其对内对外活动的主要法律规范是我国于1993年12月29日颁布,199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定: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即我国只允许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设立。《公司法》 还规定: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即中外合资、合作或外商独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优先适用 《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三个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相关法规,只有这些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的事项,才适用 《公司法》 的规定。同时,《公司法》 又规定: “本法施行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登记成立的公司,继续保留,其中不完全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 此外,我国 《商业银行法》 和 《保险法》 也规定,《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继续保留,其中不完全具备 《公司法》 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规定的条件。 公司Corporation企业组织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虽在美国内战之前就已存在,但到战后才成为一种重要的形式。公司一般由州议会发给执照,偶尔由国会发给执照。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受到人们的极大欢迎,主要原因是其责任有限,生命力强,有诉讼权,可通过发行公司股票的办法扩大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