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公行官名。春秋战国时期置。为各侯国的军事首领。《春秋左传·宣公二年 (公元前607年)》: “其庶子为公行。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杨伯峻注: “杜《注》: ‘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 公行春秋时晋国官名。前607年设立,由国卿庶妻所生之子充任,掌管公室的步兵。 公行又称“官行”。广州十三行商人的行会组织。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成立。垄断对外贸易,一切进出口货物均须通过公行进行交易,由其收取行佣,其他商人不得参与。公行成立一年,因组织不善解散。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恢复。公行组织的任务,主要在于规定进出口货市价,分配各行业务,约束外商行为,经办中外交涉事件和解决同业困难。因互相争利,上述目的并未达到,且有个别商行为外商收买,破坏组织,公行屡设屡废。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复设后,曾长期存在,但所起作用仅限于对进出口货征收行佣,以供官府临时差科之用等。《南京条约》后,公行遂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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