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四、乌恰县
新疆西部边境县——乌恰县,系柯尔克孜语“乌鲁克恰提”的简称,其意为大山口。汉代为揖毒国地,汉末并于疏勒国,唐属疏勒都护府。清光绪八年 (1882年) 为疏勒县辖地。民国9年 (1920年) 设乌鲁克恰提县左,后置设治局,民国27年 (1938年)建县,定名乌恰,1954年划归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管辖。1985年8月23日,乌恰县发生里氏7.4级强烈地震,县城及附近乡村被夷为平地。1986年,县城迁至博鲁什地区重建,历时3年建成。总面积1.79万平方公里。北部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接壤,边境线长470公里。有吐尔尕特口岸、伊尔克什坦山口与境外相通。县政府驻地乌恰镇距阿图什市105公里,距吐尔尕特口岸125公里,距乌鲁木齐市1 550公里。
辖2镇、9个乡、1个牧场、22个村。1995年,全县总人口4.16万人,由柯尔克孜、维吾尔、汉、回等民族组成,其中柯尔克孜族人口占75%;农村人口占60.5%,农村劳动力7 020人。
有耕地6 260公顷,可垦荒地1.35万公顷,草地100.2万公顷,林地1.36万公顷。境内有克孜勒河、恰克马克河2大水系,年径流量21.64亿立方米;地下水储量0.41亿立方米,冰川分布面积4.54万公顷。
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煤、铁、铜、铅、锌、黄金、锶、石膏等。
乌恰县经济以畜牧业为主。199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6 757万元,工业总产值1 900万元,农业总产值3 3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 200万元,乡镇企业营业收入1 400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09元。
乌恰县是传统牧业县,主要牲畜有绵羊、山羊、骆驼等。1995年,牲畜存栏27.08万头,人均牲畜8.6头,产肉2 600吨,人均产肉量62.5公斤。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72%。种植业以小麦为主,还有油菜、青稞、豌豆、马铃薯等,1995年粮食面积3 450公顷,总产5 800吨,平均亩产175.8公斤,人均粮食产量143.1公斤。
基础设施有水库1座,库容130万立方米,灌溉渠道710公里,有效灌溉面积2 600公顷。有电站(厂)9座,装机容量400千瓦,农村年用电量40.23万千瓦小时。拥有农牧业机械总动力7 950千瓦。喀什通往吐尔尕特口岸公路途经县境为主要公路干线,县乡镇有公路相通,95%的村通汽车。有程控电话1 000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