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信用机构印花税特别制度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关于信用机构印花税特别制度条例该条例经澳门总督建议、由澳门立法会制订通过。1985年12月26日由澳门总督高斯达签署颁行。鉴于银行业务量的日益增加,即原有印花税制度在对象、税率、课征及监察等方面已有不适用之处,在不妨碍已征税收的水平下,该条例援引独一印花税制度,并就其有关事宜作出相应规定。条例共19条,规定对印花税总表第114条的修订、印花税的豁免、某些条文的撤销和补充、生效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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