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关于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guanyu nongcun jichu jiaoyu guanli tizhi gaige ruoganwenti de yijian指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1987年6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精神联合颁发的文件。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除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责任和权利都交给地方。省、市(地)、县、乡分级管理的职责如何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意见”根据上述精神明确提出:为了使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更加健康、深入地进行,当前各地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是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使之更好地为当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项战略措施,也是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而采取的一个重大步骤。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领导,不失时机地将这一改革推向新的阶段。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挖掘各方面潜力,为促进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切实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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