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对收养他人子女的人的称谓。收养人是男性的,称养父;是女性的,称养母。当前我国收养关系的建立须具备下列条件:❶收养须是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与被收养人有一定年龄距离;❷须双方都自愿(被收养人无行为能力须其监护人同意);❸收养人要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收养手续等三条。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本无父母子女血亲关系,而是通过收养的法律行为,所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它不象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那样,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相同。养父母有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务,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养子女,有要求养父母付给生活费的权利。养子女有赡养扶助养父母的义务,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养父母,有要求养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养父母和养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而对其取得父母地位的人。参见“收养”。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