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内河航行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内河航行权帝国主义国家根据不平等条约在旧中国的非法特权之一。即在中国国内河流上航行的权利。内河是指从河源到河口完全通过一国领土的河流。完全属于一国主权管辖,他国船舶无权在其中航行。然而,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英国于1858年强迫中国签订的《天津条约》中,订有“长江一带各口,英商船只俱可通商”条款,成为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取得内河航行权的开始。此后其他列强也竞相效法,不仅商船可自由航行,经营沿岸贸易,外国军舰也可长驱直入,严重破坏中国的主权与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领土主权原则,所有内河一律不对外国船舶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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