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业税地方附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农业税地方附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农业税条例》规定,随同农业税正税征收的地方附加收入。属于预算外收入,专门用来兴办地方公益事业。农业税条例规定地方附加一般不得超过纳税人应纳税额的15%。对获利较高的应税品种的集中产区, 地方附加最高不得超过正税的30%。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农业税地方附加为正税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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