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The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Work of the Rural People's Commune简称《六十条》。中国农村人民公社的经济制度及其政治、经济活动的基本法规。1962年由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中全会讨论通过。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发展的情况,1978年又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并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试行。《条例》指出,人民公社现阶段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提出了要尊重和保障社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国家和集体以及集体之间要实行等价交换的政策,不准“一平二调”;要实行按劳分配政策,反对平均主义;允许社员经营一定数量的自留地和从事正当的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等。此外,《条例》还对人民公社生产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社队企业、科学种田、收益分配、民主办社、社员与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等都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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